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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融信: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1-06-11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1-056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30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
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
了审核,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天
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并于 2021 年 6 月 1 日在公司官网(www.topsec.com.cn)对激励对象姓名及
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10 日,公示时间
不少于 10 天。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向监事会反馈意见。
    截至 2021 年 6 月 10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
名单的异议。
    2、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及
下属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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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本次激励对象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核心管
理人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核心业务(技术)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
效。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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