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 尔 佳: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8-08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特 尔 佳 公告编号:2014-050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通知于 2014 年 7 月 30 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 2014 年 8 月 6 日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许锦光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
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
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4 年半年度报告》
和《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及 2014 年 8 月 8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请投资者注意查询。
2、会议以 4 票赞成、3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深圳前海易德
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作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议案》。
为充分发挥公司行业内的优势,开拓公司投资渠道,合理降低公司投资整合
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3,000 万元与深圳前海易德资本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作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基金以新能源、汽车行业及新材料
领域为主要投资方向。
公司董事张慧民先生对此项议案投了反对票,反对理由:与公司发展战略不
一致;与公司目前实力不匹配;具体项未确定,风险较大。
公司董事黄斌先生对此项议案投了反对票,反对理由:无法对基金管理人的
行业经验作出准确判断;存在募投资金不到位的风险;建议有并购项目,上市公
司可以自行操作,审批与披露更加透明。
公司独立董事范晴女士对此项议案投了反对票,反对理由:公司目前现金流
不充足;上市公司出资 3,000 万,只占投资合伙基金 10%,直接受益小,风险大。
《对外投资公告》全文详见 2014 年 8 月 8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8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