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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特 尔 佳: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4-22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特 尔 佳           公告编号:2015-016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8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5年4月20日在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第三届监
 事会主席温胜波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
 事会秘书张昱波先生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各项议题,做出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告》,同意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详见《2014年度报告》。



    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4年度报告》和《2014
年度报告摘要》,同意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能够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


    4、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此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
符合公司发展需求。该议案须经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5、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
内部控制体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
范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
用,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进行,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经审阅,我们认
为董事会编制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6、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对西安子
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