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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特 尔 佳: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8-21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特 尔 佳            公告编号:2015-050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8 月 17 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 2015 年 8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许锦光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
董事 5 名,实际出席董事 5 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
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5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
的议案》,同意聘任许锦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许锦光先生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5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
议案》,同意聘任孙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以上人员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8 月 20 日
附:


       许锦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 年生,高中学历,曾进
修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和北京大学民营经济学院。许锦光先生于 1993 年创立
深圳市粤美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并担任董事长至今。目前为政协深圳市第五届、
第六届委员会委员、政协深圳市南山区第三届委员会委员,兼任中国商业联合会
石油流通委员会常务副会长、深圳光彩事业促进会副会长、深圳工商联副会长等
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许锦光先生目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其控制的公司深圳市粤美特实业集团
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407,429 股股份、深圳前海粤美特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7,590,483 股股份、其夫人王楚兰持有公司 1,225,947 股股份、其女儿许莉琪持有
公司 1,160,050 股股份。
    许锦光先生与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
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
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孙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 年生,本科学历。曾先后
任职江铃集团深圳江铃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深圳市丹璐实业有限公司人事
行政经理、研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粤美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助理。
    孙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无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不
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