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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特 尔 佳: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6-02-01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



股票代码:002213
股票简称:特尔佳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特尔佳
        股票代码               0022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                            住所及通讯地址
       张慧民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麒麟路豪方花园




                     股份变动性质:原第一大股东凌兆蔚减持
                        签署日期:二O一六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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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
“《准则 15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
公司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6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
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
义务人在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
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
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
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
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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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     录 ................................................................... 3

释     义 ................................................................... 5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任职情况 ..................................... 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说明 6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受过处罚的情况 ............................... 7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刑事仲裁的
  情况 ................................................................... 8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 %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
  的情况 ................................................................. 8

第二节      持股目的 ......................................................... 9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9

  二、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 9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0

  一、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特尔佳股份情况 ...................... 1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内容 ............................................ 10

     三、控股权变化 ........................................................ 11

     四、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 11

第四节      后续计划 ........................................................ 12

     一、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重大改变或调整计划 ................ 12

     二、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资产、业务进行处置的计划 .................. 12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计划 .................... 12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中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 12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出重大变动的计划 ..............................................12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做出重大变动的计划 .................................. 12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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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13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特尔佳实际控制人影响 ..................................................................13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特尔佳独立性的影响 ......................................................................13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同行业竞争的影响 ..........................................................................13

第六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15

  一、与特尔佳之间的交易 ..................................................................................................15

  二、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15

  三、对拟更换的特尔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15

  四、对特尔佳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15

第七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1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直系亲属前 6 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16

第八节      其他重大事项 ...................................................................................................17

第九节      备查文件 ...........................................................................................................19

  一、备查文件 ......................................................................................................................19

  二、备查地点 ......................................................................................................................19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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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张慧民



 公司、上市公司、特尔佳        指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
         本报告(书)          指
                                    书》

                                    股东凌兆蔚 2016 年 1 月 28 日减持股份 496 万股的权
         本次权益变动          指
                                    益变动行为


           华特公司            指   西藏华特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准则 15 号》         指
                                    -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
        《准则 16 号》         指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本报告若出现合计数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
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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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张慧民

     曾用名:无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麒麟路豪方花园

     身份证号码:610103196211******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麒麟路豪方花园

     是否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新西兰永久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任职情况

     张慧民先生最近五年的任职情况如下:

                                                                            是否与所任职
                                               任职单位主   任职单位注
任职单位      任职职位          起止日期                                    单位存在产权
                                                 营业务       册地址
                                                                                关系
                                                            广东省深圳
                                               从事汽车电
                                                            市南山区科          持有
                               2014 年 4 月-   涡流缓速器
  特尔佳         董事                                       技中二路深      14.5635%的股
                                2015 年 7 月   的研发、制
                                                            圳软件园             份
                                                 造和销售
                                                            12#楼 301
                                                            广东省深圳
                                               从事汽车电
                                                            市南山区科
                               2011 年 1 月-   涡流缓速器                  持有 14.5635%
  特尔佳        董事长                                      技中二路深
                                2014 年 3 月   的研发、制                      的股份
                                                            圳软件园
                                                 造和销售
                                                            12#楼 301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
情况说明

     1、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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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



     公司名称: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锦光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二路深圳软件园 12#楼 301
     成立日期:2000 年 10 月 25 日
     注册资本:20,600 万元
     经营范围:运输科技产品及机电产品的开发、技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销售车用制动产品;兴
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2、深圳世纪金马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深圳世纪金马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合伙企业
     执行合伙人:席冰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平山工业园 20 栋 1 楼 101N
     成立日期:2007 年 10 月 31 日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高科技产业投资;资本经营;风险投资;投资咨询
与服务。^
     3、深圳市万融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深圳市万融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席冰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麒麟路豪方花园 6 栋 107 室
     成立日期: 2001 年 04 月 25 日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顾问、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国内商
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
报)。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受过处罚的情况

     张慧民先生于 2014 年 9 月 29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其所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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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



有的本公司股票 71.5 万股,成交均价为 13.11 元,占公司总股本的 0.35%。由
于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29 日披露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张慧民先生的减
持股票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证监公司字[2007]56 号)第十三条、《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8.16 条的相关规定。
      张慧民先生于 2014 年 9 月 29 日卖出股票时并没有提前获悉第三季度报告
的财务数据,不属于利用内幕信息交易。同时,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业绩
与预测一致,不存在重大利好或重大不利好信息。张慧民先生于 2014 年 11 月
13 日将涉嫌违规所得收益 93,800 元上缴公司。张慧民先生除存在窗口期违规
减持外,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刑
事仲裁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慧民先生最近五年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
讼或者刑事仲裁的情况。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 %以上的发行
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
公司 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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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



                                第二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特尔佳原第一大股东凌兆蔚先生减持 496 万股股份
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特尔佳原第二大股东张慧民先生持有的股份数额没有发
生变化,张慧民先生由此成为特尔佳第一大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慧民先生持有特尔佳 30,000,826 股
股票不变,占总股本的 14.5635%。

       二、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
股份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增
持或减持特尔佳股票没有具体计划,但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增持或继续减
持其持有的特尔佳股票的可能,未来若发生上述增持或减持特尔佳股票的行
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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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特尔佳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特尔佳原第一大股东凌兆蔚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华特新
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特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1,445,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2646%。其中,凌兆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0,719,20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9122%,华特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725,898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3524%。凌兆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华特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张 慧 民 先 生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30,000,826 股 , 占 总 股 本 的
14.5635%,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2016 年 1 月 28 日,凌兆蔚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特
尔佳股票 496 万股,占特尔佳总股本的 2.4078 %。 本次权益变动后,凌兆蔚
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华特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6,485,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12.8568%。其中,凌兆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5,759,202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12.5045%,华特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725,89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524%。
张慧民先生仍持有公司股份 30,000,826 股,占总股本的 14.5635%。

     由于凌兆蔚先生减持股份,导致凌兆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华特公司合计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低于张慧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张慧民先生成为公司第
一大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内容

     1、变动方:张慧民先生

     2、本次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张慧民先生持有的特尔
佳股票数额没有发生变化,因原第一大股东凌兆蔚先生减持特尔佳股份496万
股,张慧民成为特尔佳第一大股东。

     3、减持股份对上市公司权益比例的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张慧民先生
持有的特尔佳股票数额没有发生变化,对上市公司权益比例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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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



     三、控股权变化

     因凌兆蔚先生减持股票,导致张慧民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凌兆蔚先生成
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四、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张慧民所持有公司股份30,000,826股,占总股本的
14.5635%。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15,000,413 股,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15,000,413股。张慧民先生因2015年7月16日辞去董事职务,按照相关规定,张
慧民先生承诺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股份,承诺在离职6个月后的
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出售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其所持有股份的50%,故存在
15,000,413 股的限售股。

     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股份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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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重大改变或调整计划

     截止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慧民先生在未来 12 个月内无对上
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重大改变或调整计划。

     二、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资产、业务进行处置的计划

     截止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慧民先生在未来 12 个月内无对上
市公司资产、业务进行处置的计划。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计划

     截止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慧民先生无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计划。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中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止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慧民先生无拟对上市公司章程中可
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出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止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慧民先生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
用计划作出重大变动的计划。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做出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张慧民先生尚无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变动
的计划。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慧民先生尚无对上市公司业务和
组织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张慧民先生尚无其他
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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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特尔佳实际控制人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张慧民先生成为特尔佳的第一大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特尔佳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产生影
响,上市公司仍具有独立的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
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保持独立。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同行业竞争的影响

     1、同行业竞争

     张慧民先生与特尔佳不存在同行业竞争。为了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张慧
民先生出具了《放弃竞争与利益冲突承诺函》,内容如下:“本人目前未对外投
资与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特尔佳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构
成竞争关系的业务,也未直接或以投资控股、参股、合资、联营或其它形式经
营或为他人经营任何与特尔佳公司的主营业务相同、相近或构成竞争的业务。
在今后的任何时间,本人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
合资或联营)参与或进行与特尔佳营业执照上所列明经营范围内的业务存在直
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不向其他业务与特尔佳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
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销
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不利用股东地位,促使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
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对必须发生的任何关联交易,将促使上述交易
按照公平原则和正常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根据法
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关联交易

     截止本报告签署日,张慧民先生与特尔佳之间不存在关联交易。张慧民先
生作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将积极采取必要及可能的措施来避免与上市公司
之间发生任何违反市场原则的不公平交易,规范和减少与上市公司之间发生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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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违反市场原则的不公平交易,规范和减少与上市公司额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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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特尔佳之间的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不存在与上市公司之间的交
易。

       二、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不存在与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进行的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 5 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特尔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四、对特尔佳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
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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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慧民先生不存在买卖上
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直系亲属前 6 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直系亲属不存在买卖上市
公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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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慧民先生于 2015 年 7 月 16 日辞去董事职务,按照
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离职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股份,承诺在
离职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其所
持有股份的 50%。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张慧民先生正在履行承诺中。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慧民先生不存在未清偿其
对特尔佳的负债、未解除特尔佳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特尔佳的其他情
形;张慧民先生与持有特尔佳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三、张慧民先生不存在未遵守承诺的事项。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
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
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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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慧民




     签字:




     签署日期:2016 年 1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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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

     2、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和备查文件交上市公司董事会备查。

     本报告书公告网址:特尔佳信息披露指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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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
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慧民




签字:




签署日期:2016 年 1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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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 市 公 司 名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 上市公司所
                                                                 深圳
称               限公司                           在地

股票简称         特尔佳                           股票代码      002213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麒麟
                 张慧民
务人名称                                          务人地址      路豪方花园
拥 有 权 益 的 减少      □      增加□
                                                  有无一致行 有             □      无   
股 份 数 量 变 不变 
                                                  动人
化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务人是否为
                 是              否   □                        是□                否
上市公司第                                        上市公司实
一大股东                                          际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对 是         □    否                    务人是否拥 是        □           否   
境 内 、 境 外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 有境内、外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
其 他 上 市 公 家数                               两个以上上 数
司 持 股 5% 以                                    市公司的控
上                                                制权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权 益 变 动 方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式 ( 可 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原第一大股东减持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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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
务 人 披 露 前 持股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A股)
拥有权益的
股 份 数 量 及 持股数量: 30,000,826              股
占上市公司
已 发 行 股 份 持股比例: 14.5635%
比例


本次权益变
动 后 , 信 息 持股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A股)
披露义务人
拥 有 权 益 的 持股数量: 30,000,826              股
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持股比例: 14.5635%


与上市公司
之间是否存
                 是   □         否     
在持续关联
交易



与上市公司
之间是否存 是         □         否 
在同业竞争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拟
                 是   □           否    □
于 未 来 12 个
                 注: 无具体计划        。
月内继续增
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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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
务人前6个月
是否在二级
                 是□          否    
市场买卖该
上市公司股
票


是 否 存 在
《 收 购 办
                 是   □        否 
法》第六条
规定的情形
是否已提供
《 收 购 办
                 是   □        否    
法》第五十
条要求的文
件
是否已充分
披露资金来 是         □        否    
源
是否披露后
                 是            否    □
续计划
是否聘请财
                 是   □        否    
务顾问


本次权益变
动是否需取
                 是   □        否    
得批准及批
准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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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声
明放弃行使 是         □       否   
相关股份的
表决权




                                       24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
栏目中加备

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
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25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



(以下无正文,为《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
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慧民


签字:




签署日期:2016年1月31日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