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 尔 佳: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6-04-23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
责,积极主动的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出席公司有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
案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1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9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
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
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的相关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2015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 出席董事会情况 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应出席董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召开股东
范晴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大会次数 列席次数
9 8 1 0 否 2 1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5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具体内容详见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序号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类型
1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2015年3月18日 同意
2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5年4月20日 同意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的独立意见》 2015年8月14日 同意
4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5年8月14日 同意
5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 2015年8月20日 同意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5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
务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和公司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
,并通过电话、传真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业务部门工作人
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
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
态和生产经营情况。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披露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督促公司严格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规定履行职责,积极按时亲自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及担任委员的董事会各专门
委员会等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与相关人员进行问询、讨论,对公司的生
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等情况进行了解并交换意见,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
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有效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加强自身学习,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相关法规进行深
入的学习,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
护等相关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强化
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15年度,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015
年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主持召开提名委员会会
议,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等进行审查,对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等事宜进行监督,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
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等事宜进行监督,切实地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对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规范公司运作,切实维护公司、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六、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七、本人联系方式:Qfan@szvc.com.cn。
特此报告。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范晴
2016 年 4 月 21 日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
责,积极主动的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出席公司有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
案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1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9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
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
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的相关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2015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 出席董事会情况 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应出席董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召开股东
王苏生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大会次数 列席次数
9 9 0 0 否 2 0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5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具体内容详见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序号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类型
1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2015年3月18日 同意
2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5年4月20日 同意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的独立意见》 2015年8月14日 同意
4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5年8月14日 同意
5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 2015年8月20日 同意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5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
务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和公司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
,并通过电话、传真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业务部门工作人
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
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
态和生产经营情况。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披露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督促公司严格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规定履行职责,积极按时亲自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及担任委员的董事会各专门
委员会等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与相关人员进行问询、讨论,对公司的生
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等情况进行了解并交换意见,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
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有效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加强自身学习,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相关法规进行深
入的学习,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
护等相关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强化
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15年度,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 2015年严格
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主持召开了审计委员会各次会
议,对公司审计部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等进行审议;对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进行
了监督。积极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等进行审查,
对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事宜进行监督,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六、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七、本人联系方式:wangsusheng@gmail.com。
特此报告。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王苏生
2016 年 4 月 21 日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
责,积极主动的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出席公司有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
案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1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9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
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
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的相关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2015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 出席董事会情况 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应出席董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召开股东
崔军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大会次数 列席次数
9 9 0 0 否 2 1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5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具体内容详见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序号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类型
1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2015年3月18日 同意
2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5年4月20日 同意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的独立意见》 2015年8月14日 同意
4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5年8月14日 同意
5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 2015年8月20日 同意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5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
务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和公司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
,并通过电话、传真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业务部门工作人
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
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
态和生产经营情况。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披露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督促公司严格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规定履行职责,积极按时亲自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及担任委员的董事会各专门
委员会等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与相关人员进行问询、讨论,对公司的生
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等情况进行了解并交换意见,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
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有效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加强自身学习,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相关法规进行深
入的学习,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
护等相关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强化
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1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
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2015年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
求,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等事宜进行监
督,切实地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积极参加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计委员
会会议,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和投资计划;对公司审计部提
交的内部审计报告等进行审议;对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对公司的科
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规范公司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六、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七、本人联系方式:cj64@163.net。
特此报告。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崔军
2016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