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 尔 佳: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8-16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特 尔 佳 公告编号:2016-029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8 月 1 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许锦光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
董事 5 名,亲自出席董事 3 名(董事凌兆蔚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现场会议,
以书面形式委托独立董事王苏生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所有议案的表决权;独立董
事范晴女士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现场会议,以书面形式委托独立董事王苏生先生
代为出席并行使所有议案的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 年半
年度报告>和<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 2016 年 8
月 16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请投资者
注意查询。
2、会议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了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
机构,聘期为 1 年,审计费用为 50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
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会议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6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 2016 年 8 月 16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