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 尔 佳: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2017-04-05
证券代码: 002213 证券简称:特 尔 佳 公告编号:2017-011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董事会秘书张昱波
先生于 2017 年 1 月 5 日离职,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公司
董事会指定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梅峰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已满三个月,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三个
月之后,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
自 2017 年 4 月 5 日起,由公司董事长许锦光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
至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
秘书。许锦光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特尔佳厂区
联系电话:0755-86555281 传 真:0755-86338185
电子信箱:ns@terca.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