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 尔 佳: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7-04-18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独
立董事,2016年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
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2016年度履行
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6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
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
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
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2016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 出席董事会情况 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应出席董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召开股东
范晴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大会次数 列席次数
6 5 1 0 否 3 2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6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具体内容详见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序号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类型
1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6年4月21日 同意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 2016年8月12日 同意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2016年9月26日 同意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2016年10月24日 同意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6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现场了解
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落实情况、
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运行情况等。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
式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业务部门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
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舆论报
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有效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
定履行职责,积极按时亲自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及其担任委员的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与相关人员进行问询、讨论,并利用自己的专
业知识和判断,为公司提供建设性的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以
及公司的规范运作,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2、2016 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
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
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
3、积极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
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认
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
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
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16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委员, 2016年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主持召开
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等进行审查,对公司人事管理制
度执行情况等事宜进行监督,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会议,对董事、高管人员进行绩效评价,对公司薪酬制度的修订及执行情况等
事宜进行监督,切实地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的
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七、本人联系方式:Qfan@szvc.com.cn。
特此报告。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范晴
2017 年 4 月 15 日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独
立董事,2016年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
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2016年度履行
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6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
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
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
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2016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 出席董事会情况 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应出席董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召开股东
王苏生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大会次数 列席次数
6 5 1 0 否 3 3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6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具体内容详见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序号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类型
1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6年4月21日 同意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 2016年8月12日 同意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2016年9月26日 同意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2016年10月24日 同意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6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现场了解
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落实情况、
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运行情况等。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
式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业务部门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
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舆论报
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有效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
定履行职责,积极按时亲自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及其担任委员的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与相关人员进行问询、讨论,并利用自己的专
业知识和判断,为公司提供建设性的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以
及公司的规范运作,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2、2016 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
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
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
3、积极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
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认
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
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
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16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
2016年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主持召开了审计委
员会会议,按要求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实施,审核公司审计部提交的相关审
计报告及公司的财务信息,审查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积极参加提名委员会
会议,对公司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等进行审查,对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等事宜进行监督,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六、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七、本人联系方式:wangsusheng@gmail.com。
特此报告。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王苏生
2017 年 4 月 15 日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独
立董事,2016年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
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2016年度履行
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6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
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
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
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2016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 出席董事会情况 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应出席董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召开股东
崔军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大会次数 列席次数
6 6 0 0 否 3 2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6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具体内容详见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序号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类型
1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6年4月21日 同意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 2016年8月12日 同意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2016年9月26日 同意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2016年10月24日 同意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6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现场了解
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落实情况、
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运行情况等。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
式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业务部门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
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舆论报
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有效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
定履行职责,积极按时亲自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及其担任委员的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与相关人员进行问询、讨论,并利用自己的专
业知识和判断,为公司提供建设性的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以
及公司的规范运作,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2、2016 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
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
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
3、积极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
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认
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
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
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16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2016年严格按照公司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董事、
高管人员进行绩效评价,对公司薪酬制度的修订及执行情况等事宜进行监督;作
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勤勉尽责的履行职责,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其他委员共同
探讨公司发展面临问题,为公司制定发展规划提出积极的建设性意见;作为审计
委员会委员,按要求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实施,审核公司审计部提交的相关
审计报告及公司的财务信息,审查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
六、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七、本人联系方式:cj64@163.net。
特此报告。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崔军
2017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