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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全食品:2019年年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5-20  

						证券代码:002216            证券简称:三全食品              公告编号:2020-028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19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1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上午
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15 至 2020 年 5
月 19 日下午 15:00 。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南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3 名(含网络投票),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 366,432,0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本总数的比例为 45.8465%。
 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数
 311,318,589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8.950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9 人,代


                                       1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55,113,453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6.8956%。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了
 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并通
 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66,431,74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
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0 股。
    2、审议《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66,431,74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
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0 股。
    3、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66,431,74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
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0 股。
    4、审议《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66,431,74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
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0 股。
    5、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66,431,74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
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0 股。
    6、审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6,430,74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反对 1,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5,112,153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976%;反对 1,3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4%;弃
权 0 股。
    7、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6,431,74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
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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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5,113,153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995%;反对 3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
    8、审议《关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6,431,74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
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0 股。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会上作了述职报告,对2019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次
数及投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日常工作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
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全文于2020年4月28日刊
登在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赵磊律师、晁杰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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