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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全食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4-15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经审核相关材料,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
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财务审计
工作,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情况。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
性和稳定性,我们一致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
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所作的该关联交易预计系公司经营所需,属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
关联交易的价格遵循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公平合理;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
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基于上述情况,我们
同意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
(此页无正文,系《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公司独立董事签字:      臧冬斌         郝秀琴         沈祥坤


                                                     2021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