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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拓日新能: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14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22-030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A栋803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陈五奎先生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16名,代表股份597,151,079
股,占公司总股份1,413,020,549股的42.2606%,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
小股东12人,代表股份37,566,54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586%。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计8名,代表股份560,108,63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9.6391%;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8名,代表股
份37,042,44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6215%;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4.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1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
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票:597,128,67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2%;
       反对票: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弃 权 票 :21,700 股 , 占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0036%。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37,544,14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404%;
       反对票: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9%;
       弃权票:21,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8%。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票:597,128,67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2%;
       反对票: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弃 权 票 :21,700 股 , 占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0036%。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37,544,14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2
数的99.9404%;
    反对票: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9%;
    弃权票:21,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8%。

    3.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票:597,128,67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2%;
    反 对 票 :21,700 股 , 占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0036%;
    弃权票: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37,544,14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404%;
    反对票:21,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8%;
    弃权票: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9%。

    4.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票:597,128,67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2%;
    反 对 票 :21,700 股 , 占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0036%;
    弃权票: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3
    同意票:37,544,14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404%;
    反对票:21,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8%;
    弃权票: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9%。

    5.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597,128,67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2%;
    反 对 票 :21,700 股 , 占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0036%;
    弃权票: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37,544,14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404%;
    反对票:21,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8%;
    弃权票: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9%。

    6.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票:597,128,67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2%;
    反 对 票 :21,700 股 , 占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0036%;
    弃权票: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4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37,544,14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404%;
    反对票:21,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8%;
    弃权票: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9%。

    7.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597,128,67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2%;
    反 对 票 :21,700 股 , 占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0036%;
    弃权票: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37,544,14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404%;
    反对票:21,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8%;
    弃权票: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9%。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及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37,021,64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95%;
    反 对 票 :21,700 股 , 占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0586%;
    弃权票: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5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37,021,64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395%;
    反对票:21,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6%;
    弃权票: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9%。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喀什东方股权投资
有限公司、新余鑫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陈五奎、李粉莉已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及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9.01 审议通过《选举陈五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561,791,39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4.0786%。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2,206,85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745%。
    表决结果:当选。
    9.02 审议通过《选举李粉莉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561,791,39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4.0786%。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2,206,85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745%。
    表决结果:当选。
    9.03 审议通过《选举陈琛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561,791,39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4.0786%。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2,206,86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745%。


                                   6
    表决结果:当选。
    9.04 审议通过《选举林晓峰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561,791,39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4.0786%。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2,206,86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745%。
    表决结果:当选。
    9.05 审议通过《选举杨国强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561,791,39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4.0786%。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2,206,86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745%。
    表决结果:当选。
    9.06 审议通过《选举陈嘉豪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561,791,39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4.0786%。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2,206,86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745%。
    表决结果:当选。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及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10.01 审议通过《选举杜正春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561,791,39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4.0786%。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2,206,86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745%。
    表决结果:当选。
    10.02 审议通过《选举王礼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561,791,39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7
股份总数的94.0786%。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2,206,86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745%。
    表决结果:当选。
    10.03 审议通过《选举王艳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561,791,39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4.0786%。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2,206,86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745%。
    表决结果:当选。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及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
人的议案》。
    11.01 审议通过《选举张明星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561,791,39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4.0786%。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2,206,85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745%。
    表决结果:当选。
    11.02 审议通过《选举朱凡丽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561,791,39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4.0786%。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获得选票数2,206,85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745%。
    表决结果: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人员的
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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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
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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