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恒康: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1-09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ST 恒康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1-003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特别提示: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月8日(星期五)下午14:5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 月 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1 月 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1 月 8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航天路50号国机西南大厦A座29楼公
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李育飞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10 名,代表股份 792,962,29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2.5127%,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8 人,代表股份 45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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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242%。
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3 名,代表股份 792,521,69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2.4891%,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7 名,代表股
份 440,6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236%。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北京康达(成都)律
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
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医院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92,950,5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5%;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1,70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440,600
股,反对 0 股,弃权 1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徐小玉、张雪律师到会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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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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