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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康医疗: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9-14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2-108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康医疗”或“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以书面、邮件及电话等形式发出,会议
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林杨
林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现任董事 9 名,实际表决董事 9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选举林杨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
附后),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对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调
整,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林杨林(召集人)、浦军、宋丽华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计委员会:浦军(召集人)、杜晨光、周子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委员会:杜晨光(召集人)、浦军、林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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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敬民(召集人)、浦军、仝泽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以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
代表(简历附后):
    1.审议通过了《聘任刘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由刘军先生代行公司董事
会秘书职责。待刘军先生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后,聘
任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2.审议通过了《聘任宋丽华女士为公司高级副总裁兼医疗管理中心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3.审议通过了《聘任徐旭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战略投资部总经理》,表决结
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4.审议通过了《聘任聂晨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
对,0票弃权,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5. 审议通过了《聘任向妮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表决结果:9 票赞成,
0 票反对,0 票弃权,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组织结构调整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组织结构做如下调整:
    1.成立建设管理部、战略投资部;
    2.法务中心更名为法律合规部,风控中心并入法律合规部;
    3.综合事务管理中心并入总裁办公室;
    4.集中采购管理中心更名为供应链管理中心;
    5.信息管理中心更名为信息化管理部;
    6.公共事务管理中心更名为品牌与公共关系部;
    7.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更名为人力资源部;
    8.撤销医疗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营销决策委员会、绩效薪酬委员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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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撤销药品经营管理中心。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结构图》。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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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林杨林先生: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曾任北

大医疗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CEO;现任新里程健康集团有限公司 CEO、北京新

里程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经核查,林杨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系新里程健康集团有限公司 CEO、北

京新里程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经核实,林杨林

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

资格。
    刘军先生: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曾任中粮
集团中粮粮谷专业化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北京新里程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财
务管理部总经理;现任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经核查,刘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二款规定
的相关情形;经核实,刘军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交易所
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宋丽华女士: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东北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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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在职研究生。曾任辽宁瓦房店第三医院院长、董事长,恒康医疗董事。现
任恒康医疗董事、高级副总裁,多家下属医院董事长。
    经核查,宋丽华女士持有公司 27,777,778 股股份,持股比例 0.85%,宋丽华
女士与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
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
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经核实,宋丽华女士不
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徐旭先生: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曾
任华润医疗集团战略投资部投资经理、新里程健康集团战略投资部投资总监、执
行总经理;现任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经核查,徐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二款规定
的相关情形;经核实,徐旭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交易所
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聂晨先生: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历任瓦房店市中心医院普外科医师、神经外科主治医师、神经外科副主任,瓦房
店第三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神经外科科主任、副院长,瓦房店第三医院有限责任公
司院长、神经外科主任、主任医师,锦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瓦房店市人
大代表。聂晨先生在神经外科学科方面具有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擅长诊断及治
疗神经外科的常见病及多发病。现任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经核查,聂晨先生持有公司 70,800 股股份,与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股东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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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
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二
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经核实,聂晨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
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向妮女士: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拥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及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知识产权专员、风控项目经理;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事务代表向妮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8-85950888-8955
    传真:028-85950202
    电子邮箱:xiangni@hkmg.com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航天路 50 号国机西南大厦 A 座 29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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