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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 力 士: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5-14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13日召开了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
了认真的核查和了解,现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向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独立意
见
     1、根据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票期权
的授权日为2019年5月13日,该授权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三力士股份有限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权日的规定。
     2、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成就。
     3、公司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股票期权的情形,激励对
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激励对象范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的
实际需要。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
或安排。
     5、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经营机制,建立和
完善公司对核心人才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其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
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快速地发展,
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以2019年5月13日为授权日,向符合条件的6名激
励对象授予1,300.00万份股票期权。


                                      独立董事:沙建尧   徐文英   沈梦晖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