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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濮耐股份:关于部分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2023-03-22  

                        证券代码:002225                 证券简称:濮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6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 8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7),公司部分董监高曹阳先生、马文鹏先生、刘连兵先生、郭志彦先生、
孔德成先生、刘超先生、马意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不超过 10,651,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054%,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
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 6 个月内,窗口期不得减持。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
    2023 年 3 月 20 日上述 7 人本次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公司收到其出
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情况的告知函》,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
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人姓名:曹阳、马文鹏、刘连兵、郭志彦、孔德成、刘超、马意
    2、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3、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的 6 个月内,窗口期不得减持。
    4、减持数量和比例:预计在上述期间内累计减持数量不超过 10,651,000 股,
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054%。上述股东减持计划详情如下:
                                                                        计划减持数量占公
   股东姓名     计划减持数量(股)   计划减持数量占其持股总数的比例
                                                                         司总股本的比例
    曹阳                  47,000                    24.973%         0.005%

   马文鹏                470,000                    24.923%         0.047%

   刘连兵                 54,000                    24.885%         0.005%

   郭志彦              10,000,000                   11.775%         0.990%

   孔德成                  4,000                    23.392%         0.000%

    刘超                   7,000                    23.333%         0.001%

    马意                  69,000                    24.745%         0.007%

    合计               10,651,000                   12.167%         1.054%

    5、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
    6、减持方式: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其中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
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总股本的 2%。
    7、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 2023 年 3 月 20 日,上述 7 人本次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上述 7
人均未减持。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述 7 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
规情形。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严格督促相关股东按照法律法规相关
规定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
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公司股东曹阳、马文鹏、刘连兵、郭志彦、孔德成、刘超、马意出具的《关
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