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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南化工: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19-05-18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19-039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12
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
议案》,公司拟增设募集资金专户对“新疆天河运输有限公司危化物流运输能力
扩建项目”及“新疆天河化工有限公司本部工厂智能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进
行专项管理;并于2019年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拟增设募集资金专户对“乌鲁木齐市米
东区甘泉堡砂石骨料场建设项目”进行专项管理;同时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
司拟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增设四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非公开
发行募投项目“安徽江南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矿山工程总承包及矿山生态修复项
目”、“新疆天河爆破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矿山爆破工程一体化项目”、“四川宇
泰特种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矿山爆破工程一体化项目”、 数字化民爆产业链项目”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
    具体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8年12月8日和2019年2月28日、4月26日在《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为规范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近
日分别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一、协议签订情况
    1、“新疆天河运输有限公司危化物流运输能力扩建项目”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疆天河化工有限公司之控股孙公司新疆天河运输有限
公司与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2、“新疆天河化工有限公司本部工厂智能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疆天河化工有限公司与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进一步规范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
    3、“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甘泉堡砂石骨料场建设项目”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新疆江南易泰建材有限公司与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进一步规范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4、“安徽江南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矿山工程总承包及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安徽江南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与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进一步规范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5、“新疆天河爆破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矿山爆破工程一体化项目”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疆天河化工有限公司及孙公司新疆天河爆破工程技术
有限公司与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6、“四川宇泰特种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矿山爆破工程一体化项目”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四川宇泰特种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进一步规
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7、“数字化民爆产业链项目”
    公司与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二、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天河运输有限公司/新疆天河化工有
     限公司/新疆江南易泰建材有限公司/安徽江南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天河爆破
     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四川宇泰特种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丙方: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甲方在乙方分别开设账户,截止本公告日,各新增募投项目专户情况如
            下:
序                 实 施   开 户 银
      项目名称                                公司账号                   子公司/孙公司账号
号                 主体    行
      新疆天河
                   新 疆   中 信   银
      运输有限
                   天 河   行 股   份
      公司危化
1                  运 输   有 限   公   --                          8112301011500469261(新增)
      物流运输
                   有 限   司 合   肥
      能力扩建
                   公司    分行
      项目
      新疆天河
      化工有限     新 疆   中 信   银
      公司本部     天 河   行 股   份
2     工厂智能     化 工   有 限   公   --                          8112301011900467641(新增)
      化生产线     有 限   司 合   肥
      技术改造     公司    分行
      项目
                   新疆
      乌鲁木齐             浙 商   银
                   江南
      市米东区             行 股   份
                   易泰                                             3310010010120100844247(新
3     甘泉堡砂             有 限   公   --
                   建材                                             增)
      石骨料场             司 杭   州
                   有限
      建设项目             分行
                   公司
      安徽江南
                   安徽    浙 商   银
      爆破工程
                   江南    行 股   份
      有限公司
                   爆破    有 限   公   3310010010120100848025(新
4     矿山工程                                                      --
                   工程    司 杭   州   增)
      总承包及
                   有限    分行
      矿山生态
                   公司
      修复项目
      新疆天河     新疆    浙 商   银
      爆破工程     天河    行 股   份
      技术有限     爆破    有 限   公   3310010010120100848156(新
5                                                                   --
      公司矿山     工程    司 杭   州   增)
      爆破工程     技术    分行
      一体化项     有限
     目           公司
     四川宇泰     四川
                         浙 商   银
     特种工程     宇泰
                         行 股   份
     技术有限     特种
                         有 限   公   3310010010120100848287(新
6    公司矿山     工程                                            --
                         司 杭   州   增)
     爆破工程     技术
                         分行
     一体化项     有限
     目           公司
              安徽       浙 商   银
              江南       行 股   份
     数字化民
              化工       有 限   公   3310010010120100848318(新
7    爆产业链                                                     --
              股份       司 杭   州   增)
     项目
              有限       分行
              公司
    以上专户仅用于对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
    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
    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
    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吴小萍、闫沿岩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
    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
    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
    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
    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
    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专户一次或者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
    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甲方及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
    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
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相关条款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
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
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
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
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