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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 特 迅:关于以专利权质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额度的公告2021-08-27  

                        证券代码:002227             证券简称:奥特迅        公告编号:2021-050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专利权质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特迅”或“公司”)于2021
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以专利权质押
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专利权质押担保向深圳市高
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小额贷款”)申请人民币3000万元的
贷款额度。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为扶持南山区优质企业推出与高新投合作的知识产
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该专项计划有助于促进企业知识产权与金融资本的精准对
接与有机融合。公司为拓宽融资渠道,拟向高新投小额贷款申请3,000万元融资,
此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在额度范围
内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用款需求办理有关贷款及质押手续,并代表公司
签署办理贷款手续所需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融资担保”)拟为公司上述融资业务的还本付息义务提
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
次以专利权质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额度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申请贷款额度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专利权质押担保
也不构成公司的对外担保。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专利权质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贷
款额度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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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贷款人
    企业名称: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35楼10-25
单元
    法定代表人:曾珲
    成立日期:2014年5月1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060169615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是:专营小额贷款业务(不得吸收公众存款)。
    (2)担保方
    企业名称: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城东社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
3510-23单元
    法定代表人:刘苏华
    成立日期:2011年4月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71956268F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为企业及个人提供贷款担保、信用证担保等融
资性担保;开展再担保业务;办理债券发行担保业务;兼营诉讼保全担保、履约
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
投资;自有物业租赁。

       三、贷款及质押担保的基本情况

    1、贷款人: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2、贷款币种和额度: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可在贷款额度内按实际用款需
求向金融机构申请;
    3、贷款期限:12个月,贷款期间以实际签署的借款合同约定的日期为准;
    4、贷款利率:以双方实际签署的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为准;
    5、担保措施:
    (1)以公司拥有的五项专利作为质押担保,五项专利分别是矩阵式柔性充
电堆及动态分配功率的充电方法(专利号:201510124712.9)、一种直流电源系
统(专利号:201720728029.0)、具有宽输入电压范围的电路、高频开关电源(专
                                      2
利号:201821065989.4)、一种电池相对健康状况的判断方法及电池组供电系统
(专利号:ZL201710147184.8)、蓄电池组在线维护方法及系统 (专利号:
ZL202010101042.X)。
    (2)高新投融资为上述贷款向高新投小额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质押担保的贷款额度:人民币3,000万元;
    7、质押担保期限:12个月,质押期间以实际签署的质押合同约定的日期为
准。
    具体贷款条款及质押担保措施,以双方最终签署的贷款合同及质押合同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以专利权质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额度事项的实施,有利于为公司
融资提供保障,该笔贷款有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能够提高公司资金使用
效率,优化资产结构,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有利于更好的
开展公司业务,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以专利权质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额度,可以拓
宽融资渠道,有利于公司更好的开展经营业务。同时,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有
良好的偿债能力,相关风险可控。本次交易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独立董事同
意该事项的实施。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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