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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合兴包装: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1-07-20  

                        证券代码:002228         证券简称:合兴包装          公告编号:2021-054 号
债券代码:128071         债券简称:合兴转债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及 2021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 2020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 2021 年度为 18 家下属子公司的授信提供担保,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 16.30 亿
元人民币。担保有效期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日止,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
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以上担保之间并无
提供反担保,在授权期内,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1
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就全资子公司合众创亚(成都)包装有限公司、厦门荣圣兴包装
印刷有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湖北合兴包装印刷有限公司的授信业务,分别与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和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孝感分行签订了担保合同,被担保最高债权本金合计 11,000 万元人
民币。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1、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

                                     1
    2、债务人:合众创亚(成都)包装有限公司
    3、保证人: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4、被担保最高债权本金:5,000 万元人民币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保证期间: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
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7、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包括复利、罚息及判决书/调解书等生效
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
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
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
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
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二)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1、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2、债务人:厦门荣圣兴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3、保证人: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4、被担保最高债权本金:1,000 万元人民币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各笔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
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
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7、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
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三)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孝感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孝感分行
    2、债务人:湖北合兴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2
    3、保证人: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4、被担保最高债权本金:5,000 万元人民币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
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及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
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
保债权。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的实际担保发生余额为人民币 31,400.00 万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 3.86%,占公
司最近一期(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9.09%。
    公司除以上对子公司就银行授信一事进行担保外,无其他任何对外担保的行
为。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
损失等情形。

    五、备查文件
    1、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2、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3、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孝感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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