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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维通信: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30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9-019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
称“本次会议”)于2019年4月29日上午九点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9年4月18日以专人传递的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的
董事为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
由董事长吕琦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2018年工作经营情况提交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独立董事钟田丽女士、黄鹏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并
将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因经营亏损,拟定 2018 年度公司不派发现金红
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六、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8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
2019 年度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根据公司财务部对资金计划的
安排,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务的需求,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孙)公司 2019 年度
拟继续向相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以上授信自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贷款合同之日起至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
开之日止,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项目贷款等。
    该授信额度并非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
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授
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
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
相关协议及文件。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会议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九、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 2019 年 5 月 22 日下午 14:00 召开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