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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塔牌集团: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8-11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

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报告期(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和了解,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

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违规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的情况

    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不存在通过对外担保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

东利益的情形,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担保事项已经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程序。

    2、公司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若干问题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建立了防范大

股东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的机制,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和关联方资金占用风险。



    二、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相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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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同意公司出具的《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拟定的 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
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我们同意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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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李瑮蛟)              (徐小伍)             (姜春波)



                                                             2020 年 8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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