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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华股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0-09-30  

                        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0-102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8日召开的第六
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
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在2020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
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78,100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11,1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567,000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控股子公
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进行调剂。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


    二、担保进展情况
    1、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招行杭州分行”)签
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571XY202002914101),约定公司为控
股子公司浙江大华智联有限公司 与招行杭州分行在《授信协议》(编号:
571XY2020002783号)项下所负担招行杭州分行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前述担保为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人民币16,000万元),以及相关利息等其他
费用。保证期间为2020年9月29日至2024年2月25日止。
    2、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
号:07100KB20A1DH38),约定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大华智联有限公司的各
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务提供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3、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中大楼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编号:sycdbtby2020090011),约定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大华智联有限公司
的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务提供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16,500万元的连带责任
担保。保证期间为2020年9月25日至2021年6月30日止。
    4、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综合授信额度合同》(编
号:平银【杭电一】综字20200911第021号),约定为控股子公司浙江大华智联
有限公司的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务提供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7,500万元的连
带责任担保,为控股子公司杭州华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
债务提供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2020年9月
27日至2021年9月26日止。
    5、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中大楼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编号:sycdbtby2020090021),约定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杭州华橙网络科技有限
公司的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务提供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5,500万元的连带责
任担保。保证期间为2020年9月25日至2021年6月30日止。


    三、累计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0 年 9 月 29 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215500 万元,
占公司 2019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13.78%,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
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