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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华股份: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1-04-14  

                        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8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及

         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的激励对象
共计 2,617 人,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24,642,42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2,995,579,590 股的 0.8226%。
   2、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的激励对象
共计 699 人,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4,789,1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2,995,579,590 股的 0.1599%。
   3、本次实际解锁的激励对象共计 2,889 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
计 29,431,52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2,995,579,590 股的 0.9825%。
   4、本次解锁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1 年 4 月 15 日。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 日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
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个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一个限售期解锁条件
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个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
分的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现将本次解锁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公告如
下:
       一、 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18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
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出具法
律意见书。
    2、2018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
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监事会对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
见。
    3、2018年9月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18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浙
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18年11月1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亦就激励对象
资格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18年11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
公告》,鉴于部分原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以及个人原因放弃认购
公司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对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授予激励对象
人数由3,237名调整至3,145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05,293,200股调整为
98,865,800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12,174,900股保持不变。首次授予部分于
2018年11月30日过户登记至各激励对象名下。
    7、2018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8、2018年12月27日,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已离职激励对象以
及1名去世人员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44,2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
销。
    9、2019年9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了确认。
    10、2019年11月4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11、2019年11月21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191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
授但尚未解锁的4,278,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12、2019年12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
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鉴于部分原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以及
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对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
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789名调整至749名,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1,380,400股调整为10,413,500股。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19年12月3日
过户登记至各激励对象名下。
    13、2019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14、2020年1月16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16名已离职激励对
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37,100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
427,100股,预留授予部分1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15、2020年4月2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16、2020年4月2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
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符合解锁条件的2901名激励对象所
持有的36,931,56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
    17、2020年5月12日,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36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
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810,600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1,787,600股,
回购价格为8.17元/股;预留授予部分23,000股,回购价格为8.75元/股)进行回购
注销。
    18、2020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19、2020年8月12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183名已不再符合
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822,680股(其中
首次授予部分4,337,880股,回购价格为8.17元/股;预留授予部分484,800股,回
购价格为8.75元/股)进行回购注销。
    20、2020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21、2020年10月28日,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62名不再符
合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063,260股(其
中首次授予部分892,260股,回购价格为8.17元/股;预留授予部分171,000股,回
购价格为8.75元/股)进行回购注销。
    22、2021年4月1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同意回购注销65名不再符合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028,860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882,360股,回购价格为8.17
元/股;预留授予部分146,500股,回购价格为8.75元/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
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23、2021年4月1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
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符合解锁条件
的2,889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29,431,52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独立董事对上述
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
解锁期满足解锁条件的说明
    (一)关于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 16 个月后,满足解锁条件
的,激励对象可以分 3 期解锁。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18 年 11 月 1 日,上
市日期为 2018 年 11 月 30 日,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限售期目前已
届满,可以解锁获授总数的 30%。
   解锁期                         解锁时间                        可解锁比例
               自首次授予日起 1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第一个解锁期                                                         40%
               日起 2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 2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第二个解锁期                                                         30%
               日起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 40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
第三个解锁期                                                         30%
               52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 28 个月后,满足解锁条件
的,激励对象可以分 2 期解锁。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日为 2019 年 9 月 6 日,
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12 月 3 日。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目前已
届满,可以解锁获授总数的 50%。
    解锁期                         解锁时间                       可解锁比例
 预留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日起 2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50%
   第一个解锁期      授予日起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日 40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50%
  第二个解锁期       予日 52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二)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达到解锁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条件。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不能实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条

(1)成为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                       件。

(2)成为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4)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

(5)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6)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8)中国证监会认定不得参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指标一:公司 2020 年的营业收入较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限      2017 年 复 合 营 业 收 入 增 长 率 为

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                  11.99%,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归属

指标一:解锁时点前一年度相比授予时点前一年度的      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复合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3%,且截至 2020 年 12     收益率为 22.09%。或

月 31 日当年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      指标二:公司 2020 年的归母净利润较

产收益率不低于 18%;或                              2017 年的增长率为 64.07%,且截至

指标二:解锁时点前一年度相比授予时点前一年度的      2020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0%,且截至 2020 年 12 月    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22.09%。

31 日当年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公司 2020 年业绩实现满足解锁条件。

益率不低于 19%;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2,889 名激励对象 2020 年度个人绩效考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结果按照 S(杰出)、A(优秀)、 核均合格,满足解锁条件。

B(良好)、C(合格)和 D(不合格)五个考核等级

进行归类,若激励对象任一考核周期考核结果为 D 级,

则相对应的当期限制性股票将不予以解锁,激励对象

当年未能解锁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

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
 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均已经成就。因此,董
 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 2,889 名激励对象的相关解锁事
 宜。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修订稿)》不存在差异。根据《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未向激励对象提供
 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4 月 15 日。
        2、本次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的激励对象共计 2,617 人,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24,642,42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8226%;本次
     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的激励对象共计 699 人,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共计 4,789,1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1599%。
         3、本次实际解锁的激励对象共计 2,889 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共计 29,431,52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9825%。
         4、本次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如下:
         (1)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可解锁数量
                                                                                    单位:股

                                首次获授的    首次获授已    本次可解锁的首次      剩余未解锁的首次
序
       姓名           职务      限制性股票    解锁的限制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号
                                    数量      性股票数量          数量                  数量
 1     吴军          副董事长      260,000       104,000               78,000               78,000
 2    张兴明         执行总裁      740,000       296,000              222,000              222,000
 3    江小来     高级副总裁        214,000        85,600               64,200               64,200
 4     刘明          副总裁        214,000        85,600               64,200               64,200
 5    李智杰     高级副总裁        670,000       268,000              201,000              201,000
                 董事会秘书、
 6     吴坚                        530,000       212,000              159,000              159,000
                 高级副总裁
 7    徐巧芬     高级副总裁        530,000       212,000              159,000              159,000
 8    许志成     高级副总裁        530,000       212,000              159,000              159,000
 9    朱建堂     高级副总裁        670,000       268,000              201,000              201,000
10    赵宇宁     高级副总裁        740,000       296,000              222,000              222,000
      其他管理者、业务骨干
11                               77,043,400    30,817,360           23,113,020           23,113,020
          (2,607 人)
             合 计               82,141,400    32,856,560           24,642,420           24,642,420


     (2)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可解锁数量
                                                                                    单位:股

                                预留获授的    预留获授已解      本次可解锁的预      剩余未解锁的预
序
      姓名            职务      限制性股票    锁的限制性股      留获授的限制性      留获授的限制性
号
                                  数量          票数量              股票数量            股票数量

1    江小来      高级副总裁         316,000                 0           158,000             158,000
      其他管理者、业务骨干
2                                 9,262,200                 0         4,631,100           4,631,100
            (698 人)
             合 计                9,578,200                 0         4,789,100           4,789,100
        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激励对象中的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为实际可上市流通股
份,剩余 75%将继续锁定。同时,其买卖股份应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后股本结构的变化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071,239,328     35.76   -29,431,520   1,041,807,808    34.78
高管锁定股           997,955,948       33.31       0         997,955,948      33.31
股权激励限售股        73,283,380        2.45   -29,431,520    43,851,860        1.4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924,340,262     64.24   29,431,520    1,953,771,782    65.22
三、股份总数         2,995,579,590    100.00       0         2,995,579,590    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
理结果为准。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5、股权激励获得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