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恒邦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2-24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0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以专人
送出或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
知》,会议于 2023 年 2 月 23 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副董事长曲胜利先
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选举张帆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至
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张帆先生同时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职务,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董事长简历详见
附件。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
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山东恒邦冶炼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授权:
   (1)授权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有关的各项文件和协议;
   (2)授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报事宜,根据相关规定
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报材料、回复监管部
门的反馈意见等;
   (3)授权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并组织实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发行价格、发行
对象的选择、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以及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相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4)授权签署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及与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协议及其他相关法
律文件;
   (5)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实际结果,
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
   (6)授权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设等事宜;
   (7)授权办理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相关的验资手续;
   (8)授权在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后,办理本次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锁定及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
   (9)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
整;
   (10)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际进度及实际募集资金额,对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和实施进度进行调整;
    (11)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法规及政策变化、
有关监管部门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的审核、注册意见及证
券市场变化等情形,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发行价格以及调整募集资金
投向和募集资金总额上限)及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申请文件、配套文件作出补
充、修订和调整(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外);
    (12)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次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13)授权董事会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工作。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定于 2023 年 3 月 13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2)详见
2023 年 2 月 24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2 月 24 日
附件

                                 董事长简历

       张帆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有色冶金高级工程师。曾任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贵溪冶炼厂电解车间技术员、工
段长、副主任(正科级)、主任,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江西铜业集
团(贵溪)物流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党委书记、总经理;四川江铜稀土有限责任公
司党委委员、党委书记、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四川稀土项目建设指挥部总
指挥。现任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张帆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