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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歌尔股份: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2018-09-15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1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8 月 21 日、2018 年 9
月 1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2 日、2018 年 9 月 1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相关公告内容。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含)且不
超过人民币 9 亿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
总额为准。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1.5 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7,826 万股,
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2.41%,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
为 2,608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8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
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不超过六个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
未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具体
用途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 天内,凭有
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若本次回购
的股份最终予以注销的,公司将根据债权人于本通知公告有效期内提出的清偿债务
或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履行相关义务。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
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相关法律、法规对债权履行另有规定或公司与债权人另有约定的,公司将从其规定
执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传真、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18 年 9 月 15 日至 2018 年 10 月 29 日每个工作日 9:00—11:30、13:3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山东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方路 268 号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贾军安、贾阳
    联系电话:0536-3055688
    联系传真:0536-3056777
    邮政编码:261031
    电子信箱:ir@goertek.com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
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
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
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