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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歌尔股份: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09-11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完善和健全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

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
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
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山东证监局《关于转发证监会<关于
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鲁证监发[2012]18号)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行业特征、经营发展规划、股
东回报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可能影响利润分配的因素,制订了公司《未来三年股
东回报规划(2019年—2021年)》,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的制订原则

    1、公司应积极实施连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投
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为公司建立持
续、稳定及积极的分红政策。

    2、公司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将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在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情况下,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3、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

    二、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1、综合分析公司所处行业特征、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及外部融资环境
等可能影响利润分配的因素。

    2、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1、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

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实施积极的现金股利分配办法,重视对股东的投资回
报。
    2、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足额提取法
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在满足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并有足够现金用于股
利支付的情况下,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

均可分配利润的30%,每年以现金方式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
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报股东大会批准。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
提下,公司可以另行采取股票股利分配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四、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议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应当结合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作出适当的、必
要的修改,以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分红回报计划。

    2、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
利情况、资金供给、需求情况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拟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提交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

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
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董事会在决策和形成利
润分配预案时,要详细记录管理层建议、参会董事的发言要点、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并形成书面记录作为公司档案妥善保存。

    3、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
况及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并经过半数监事通过。若公司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
分配的预案,监事会应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4、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
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五、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及实施,修订时亦同。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