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尔股份:独立董事独立意见2020-07-10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0 年 7 月 9 日
召开,作为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资料,
基于独立、客观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符合公司募投项目的
相关安排,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
子公司增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歌尔科技进行增资。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
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能够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护股东整体利益,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相关规定,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
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手续。
因此,我们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三、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5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生产经
营发展的需要。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
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项目正常进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
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公司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
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50,000 万元用
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越南歌尔科技及歌尔微电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
保,有助于解决子公司的经营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该担保
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夏善红 王田苗
王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