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拟于 2020 年 10 月 22 日召开,作为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 细了解,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审查意见 公司本次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聚焦核心业务。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 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对方资金来源为其自有的合法资金,具备相应的 履约能力。我们同意将《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夏善红 王田苗 王琨 二○二〇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