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拟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作 为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 行了详细了解,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分拆所属子公司歌尔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歌尔微”)至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分拆”),我们认为:公司和歌尔 微具备分拆上市的条件,本次分拆上市具有商业合理性,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东 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分拆上市具备可行性,我们对本次分拆表示认可,并且一 致同意将《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控股子公司歌尔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至创 业板上市的预案》和其他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进行审议, 审议程序应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夏善红 王田苗 王琨 二○二一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