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九阳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五届九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30  

                                    九阳股份五届九次董事会                             独立董事意见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五届九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过审慎、
认真地研究,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九阳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且满足公司《九阳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获授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权日为 2021 年 4 月 29 日,该授权
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中关于股票期权授权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公司《九
阳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
件规定。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以 2021 年 4 月 29 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
权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0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560.00 万份股票期权。
    (二)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 2020 年度审计服务的过
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
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
能力。本次续聘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
此,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阳股份五届九次董事会                  独立董事意见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韩世远                    刘红霞   邬爱其



                                            2021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