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产丽星: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5-03-20
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通产丽星 公告编号:2015-010 号
关于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定于 2015 年 4 月 10 日(周五) 以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
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15 年 4 月 10 日(周五)下午 2 时,会议预定时间半天;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 4 月 1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15 年 4 月 9 日下
午 15:00 至 2015 年 4 月 10 日下午 15:00 中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会议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
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 2015 年 4 月 7 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会,因故不能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
该受托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6、会议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坪地段)1001 号通产丽星科技园一栋 A 座一楼一
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本次会议的提案
(1)审议《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关于 2014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4)审议《关于 2015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5)审议《关于 201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6)审议《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7)审议《关于公司 2015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本事项不需审议。
4、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5、本次会议第 8 项《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
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6、2014 年度股东大会提案内容详见刊登在 2015 年 3 月 20 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
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及会议出席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
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
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
东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2015 年 4 月 9 日(星期四)上午 8:00-11:00 时,下午 14:00-16:00 时。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坪地段)1001 号通产丽星科技园一栋 A 座五楼董
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18117,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出席会议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现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 2015 年 4 月 1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
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买卖方向 买入价格
362243 丽星投票 买入 对应申报价格
(3)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①输入“买入”指令;
②输入证券代码“362243”;
③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
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
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元)
总议案 表示对以下 1-9 项议案统一表决 100.00
1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00
2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0
3 《关于 2014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3.00
4 《关于 2015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4.00
5 《关于 201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5.00
6 《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00
7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00
8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00
9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00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5)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
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
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
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7)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2、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9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
2015年4月10日下午15:00。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
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
的激活校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
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 买入价格 买入股数
369999 1.00元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
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
方法类似。
买入证券 买入价格 买入股数
369999 2.00元 大于1的整数
③取得申请数字证书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ca@szse.cn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192,83990728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
规定的时间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深圳
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
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
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
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
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坪地段)1001 号通产丽星科技园一栋 A
座,邮编:518112
联 系 人:彭晓华、任红娟
联系电话:0755-28483234 0755-28482022-8102 或 8103
传 真 号:0755-28483900(传真请注明:转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3 月 20 日
附:授权委托书式样(复印有效)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或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 2015 年 4 月 10
日召开的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对
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
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
公司(本人)承担。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序号 股东大会表决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
《关于 2014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3
《关于 2015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4
《关于 201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5
《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
被委托人身份证件: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签字样本: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签发日期: 2015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