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长城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保荐机构”)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 产丽星”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长城证券、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 部审计、注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内部审计报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说明、会计师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 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 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90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通产 丽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于 2013 年 4 月非公开发行普 通股(A 股)10,688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6.66 元,共计 募 集 资 金 人 民 币 711,820,800.00 元 , 扣 除 与 发 行 有 关 的 费 用 计 人 民 币 21,558,052.00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0,262,748.00 元。以上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出具大华验 字[2013] 000104 号验资报告。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3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461,278,775.90 元,其中:公 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65,590,200.00 元; 于 2013 年 4 月 16 日起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95,688,575.90 元,其中 48,000,000.00 元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共发 生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人民币 15,905,374.40 元,手续费支出人民币 18,197.75 元,募集 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44,871,148.75 元。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公司制定了《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 度》。根据《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募集资金分别存储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支行 11007760097501 账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7441010182600243054 账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801014170044800 账户、中国光大 银行深圳八卦岭支行 38980188000208963 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国贸 支行 38980188000208963 账户。2013 年 4 月至 6 月,公司、保荐机构共同分别 与前述五家银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根据该协议,公司单次或 12 个 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专户银行应及时通 知保荐机构,同时经公司授权长城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董建明、徐浙鸿,国信 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张远航、徐新正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专户银行查询、复印 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 料。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履行状况良好。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存储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方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支行 11007760097501 --- 54,515,598.88 活期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7441010182600243054 --- 2,842,274.61 活期 4 存储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方式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801014170044800 --- 3,599,368.18 活期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八卦岭支行 38980188000208963 --- 4,596,828.05 活期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国贸支行*1 756260827070 692,512,128.00 869,610.19 活期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国贸支行 753660952441 --- 5,000,000.00 定期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八卦岭支行 38980053000298647 --- 13,375,806.60 定期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7441010184000046987 --- 10,071,500.00 定期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2 337010100100522084 --- 162.24 活期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3 理财产品 50,00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4 --- 100,000,000.00 合 计 692,512,128.00 244,871,148.75 *1: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支付的发行费用 2,249,380.00 元,扣除该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90,262,748.00 元。 *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账户为公司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专户,该账户产生的利息 162.24 元为募集资金衍生而来。 *3:根据公司 2014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 2014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 2014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使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理财产品 50,000,000.00 元。 *4:根据公司 2014 年 7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0.00 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5 四、募集资金项目的使用情况 201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690,262,748.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86,810,076.9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48,000,00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48,000,0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61,278,775.9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6.95% 项目可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是否达 行性是 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投资进度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本年度投入金额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到预计 否发生 (含部分 资总额 (1) 金额(2) (%)(3)= 态日期 效益 效益 重大变 变更) 2)/(1) 化 承诺投资项目 2016 年 9 1、广州丽盈技改项目 否 158,590,000.00 158,590,000.00 30,251,782.60 66,428,859.82 41.89% --- --- 否 月 30 日 2016 年 9 2、苏州通产丽星建设项目 否 187,160,000.00 187,160,000.00 41,767,631.96 99,717,264.11 53.28% --- --- 否 月 30 日 2014 年 10 3、购买厂房项目 否 202,089,000.00 202,090,000.00 60,626,200.00 202,090,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月 31 日 2016 年 9 4、通产丽星技改项目 否 82,440,000.00 82,422,748.00 2,786,250.00 36,088,425.39 43.78% --- --- 否 月 30 日 2016 年 9 5、技术中心升级项目 是 60,000,000.00 12,000,000.00 3,378,212.34 8,954,226.58 74.62%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月 30 日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690,279,000.00 642,262,748.00 138,810,076.90 413,278,775.90 6、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8,000,000.00 48,000,000.00 48,000,000.00 6 合计 690,279,000.00 690,262,748.00 186,810,076.90 461,278,775.90 截至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建部分基本已完成,均在 2014 年底或 2015 年上半年投入使用,项目效益未能体现。目前募集资金尚未实施投资的主要是机 器设备,由于经济环境和市场现状与当初预期不尽相符,为避免过快购置设备造成产能闲置、折旧增加,影响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18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对广州丽盈技改项目、苏州通产丽星建 因 设项目、通产丽星技改项目、技术中心升级项目投资进度进行了调整,调整后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不变,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14 年 12 月 31 日调整为 2016 年 9 月 30 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超募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公司于 2013 年 5 月 15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截止 2013 年 5 月 2 日,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 25,020.64 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筹资金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大华核字[2013]004801 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公司保荐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构就本次置换事宜分别发表了书面同意的意见。此外,由于本次置换资金中 18,716.00 万元为公司向子公司苏州通产丽星包装科技有限公司的增资款,上 述款项实际由苏州通产丽星包装科技有限公司用于苏州通产丽星建设项目。截止 2013 年 5 月 2 日,该款项已使用 254.38 万元,剩余款项 18,461.62 万元。 为确保该等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苏州通产丽星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已将剩余款项 18,461.62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与银行、保荐机构签 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3 年 7 月 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 万元(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 690,262,748.00 元的 8.69%)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使用期限为 2013 年 7 月 8 日至 2014 年 7 月 8 日。公司已于 2014 年 6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月 20 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60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2014 年 8 月 12 日,公司 2014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 690,262,748.00 元的 14.48%)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 二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0.00 元。 2014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 2014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的银行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作其他用途 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并在决议有效期内根据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有效期为 2014 年 6 月 1 日至 2015 年 5 月 31 日。截止报告期末,公司 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余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 无 因 7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存放于指定的监管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 无 他情况 8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14 年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同意缩减“技术中心升级项目”投资规 模,将公司“技术中心升级项目”总投资由 60,000,000.00 元缩减至 12,000,000.00 元(不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并将闲置且到帐超一年的部分募集资金 48,000,000.00 元(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 690,262,748.00 元 的 6.95%)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以提高资金收益, 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改善公司经营业绩。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将该 项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48,000,000.00 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六、会计师对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深圳市通 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发表意见为:通产丽 星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 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 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通产丽星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14 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 度,有效地执行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9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 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之签 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董建明 徐浙鸿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03月18日 10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 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之签 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张远航 徐新正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03月18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