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产丽星:关于补选董事及聘请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15-04-29
关于补选董事及聘请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我们作为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
议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阅董事候选人王彦先生、陈寿先生、居学成先生及总经理候选人
姚正禹先生的个人履历资料,未发现上述人员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情形,亦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
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相关职务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
求,本次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提名王彦先生、陈寿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提名居学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聘任姚正禹先生
为公司总经理。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董事及聘请高级管理人
员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庞大同 梅月欣 宋萍萍
2015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