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产丽星: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独立董事意见2015-07-23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我们作为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过审
慎、认真的研究,对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相
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资
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独立董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居学成 梅月欣 宋萍萍
2015 年 7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