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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产丽星: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5-08-21  

						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通产丽星       公告编号:2015-041 号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产丽星”)于 2015 年 8
月 1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审议通过了《关于按持股比例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京信通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授信
担保的议案》。为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京信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
信通”)的经营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按持股比例为京信通向中国工商银行
深圳布吉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布吉支行”)申请人民币 15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提供担保,担保最高额为 7,995,000 元,担保期限为一年。
    该议案尚需履行深圳国有企业对外担保相关手续后方能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名称: 深圳市京信通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 2003 年 5 月 12 日
    3、注册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三帝堂工业区第五、六栋
    4、法定代表人:彭晓华
    5、注册资本:1500 万元
    6、主营业务: 塑胶模具、五金模具、塑胶件、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
售;模具材料、热流道产品的研发;普通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5 年 5 月 18 日);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7、股东构成: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陈明                       600                      40

 深圳市达为博科技有限公司               100                     6.67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800                    53.33

       8、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
       深圳市京信通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
易。
       9、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

           项目                   2014 年               2015 年 1-6 月

营业收入(元)                       83,061,089.78              46,810,854.18

利润总额(元)                         3,100,135.70               4,553,691.19

净利润(元)                         3,083,267.92                 4,052,763.85

           项目                 2014 年期末            2015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元)                       92,158,522.89              93,652,445.58

净资产(元)                         46,709,445.02              50,762,208.87

负债总额(元)                       45,449,077.87              42,890,236.71

资产负债率                                    49.32%                        45.80%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京信通不存在对外担保、抵押、诉讼和仲裁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工行布吉支行提供保证担保,担保范围:按持股比例为京信通向工行
布吉支行申请人民币 15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承担
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1、介绍提供担保的原因
       京信通拟向工行布吉支行申请人民币 15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工行布吉支
行要求京信通须提供担保或抵押才能继续提供贷款。为确保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京信通申请其公司股东按持股比例为其提供担保。
    2、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京信通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董
事会预计上述担保风险较小,同意为其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其他股东也按其持
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本次担保行为公平、对等。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京信通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偿还能力,本次公司按持股
比例为其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章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没有超出
公司所能承受的风险范围,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按持股比例为京信通提供授信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0(不含本次),本次为京信通
提供担保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7,995,000 元。占通产丽星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1,438,533,050.55 的 0.56%,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通产丽
星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和上市规则的要求。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