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产丽星: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5-09-29
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通产丽星 公告编号:2015-048 号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 2015 年 10 月 15
日(周四)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
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15 年 10 月 15 日(周四)下午 2:30,会议预定时间半
天;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 10 月 1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15 年 10 月 14 下
午 15:00 至 2015 年 10 月 15 日下午 15:00 中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会议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
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 2015 年 10 月 9 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会,因故不能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
该受托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6、会议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坪地段)1001 号通产丽星科技园一栋 A 座一楼一
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本次会议的提案
(1)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
(2)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5 年度内控审计机
构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内容详见刊登在 2015 年 9 月 29 日《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及会议出席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
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
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
东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2015 年 10 月 14 日(星期三)上午 8:00-11:00 时,下午 14:00-16:00 时。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坪地段)1001 号通产丽星科技园一栋 A 座五楼董
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18117,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出席会议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现对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2015年10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
则填写选举票数。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1)在投票当日,“丽星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
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
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
价格分别申报。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买卖方向 委托价格
362243 丽星投票 买入 对应申报价格
(4)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
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股东大会上对同一事项有
不同议案的(即互斥议案,例如不同股东提出的有差异的年度分红方案),不
得设置总议案,并对议案互斥情形予以特别提示。
(5)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
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①,2.02元
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如议案2为选举独立董事,则2.01元代表
第一位候选人,2.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6)对于选举董事、监事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如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
事分别选举,需设置为两个议案,如议案3为选举独立董事,则3.01元代表第
一位候选人,3.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如议案4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4.01
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4.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元)
总议案 表示对以下 1-2 项议案统一表决 100.00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5 年度审计 1.00
1
机构的议案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5 年度内控 2.00
2
审计机构的议案
(7)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
“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
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
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8)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
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
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
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9)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
表达相同意见。
(10)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
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
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
为准。
(11)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2、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0月14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
2015年10月15日下午15:00。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
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
的激活校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
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 买入价格 买入股数
369999 1.00元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
方法类似。
买入证券 买入价格 买入股数
369999 2.00元 大于1的整数
③取得申请数字证书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ca@szse.cn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192,83990728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
规定的时间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深圳
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
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
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
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
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六、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坪地段)1001 号通产丽星科技园一栋 A
座,邮编:518112
联 系 人:彭晓华、任红娟
联系电话:0755-28483234 0755-28482022-8102 或 8103
传 真 号:0755-28483900(传真请注明:转董事会办公室)
七、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29 日
附:授权委托书式样(复印有效)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或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 2015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的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
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
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
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
束。
序号 股东大会表决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5 年度
1 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5 年度
2 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被委托人身份证件: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签字样本: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签发日期: 2015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
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