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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滨江集团: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0-05-28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0-053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0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 2020 年 5 月 16 日的《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2、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分配方案一致。

    3、自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

未发生变化。

    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 2 个

月。

    5、公司目前尚未开立回购账户,不存在回购账户股份。

    二、利润分配方案

    公 司 2019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3,111,443,89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32000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
1.188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

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64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32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6 月 4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0 年 6 月 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6 月 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

利将于 2020 年 6 月 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2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09            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             00*****250                     戚金兴

  3             00*****253                     朱慧明

  4             00*****407                     莫建华

  5             01*****526                     戚加奇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 年 5 月 25 日至登记日:

2020 年 6 月 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

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杭州市庆春东路 38 号     咨询联系人:李渊 李耿瑾

      咨询电话:0571-86987771           传真电话:0571-86987779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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