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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滨江集团: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2022-01-08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6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为参股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982,474.4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7.92%。

               一、担保事项概述

                 为满足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

          股公司项目开发建设的正常资金需求,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

          合作项目的良好运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房地产项目开

          发进度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参股公

          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3.5亿元的新增担保,本次预计担保对象情况如

          下:

                                               被担保方                           担保额度占
                                                                       本次新增                是否
担保                    公司权益               最近一期     截至目前              上市公司最
       被担保公司名称               合作项目                           担保额度                关联
公司                    比例(%)              资产负债     担保余额              近一期净资
                                                                       (亿元)                担保
                                                    率                              产比例

公司   天台杨帆慈悦      50.00      江山慈悦       新公司      -         3.5        1.91%       否




                                               1
       置地有限公司

       东阳滨盛房地产
公司                       55.00   东阳上品家园       新公司   -    10    5.44%   否
       开发有限公司

                        合计                                       13.5   7.35

                本次担保授权期间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之日起 12 个月。

                在满足下列条件下,公司可以在参股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

          剂,但累计调剂总额不得超过预计担保总额度的 50%:
                (一)获调剂方的单笔调剂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10%;

                (二)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

          产负债率超过 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

          保额度;

                (三)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四)获调剂方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

          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具体实施时,将根据公司与贷款银行或相关权利人签订的担保合

          同办理。公司作为参股公司股东,将按持股比例对参股公司融资提供

          担保(包括反担保)。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

          保或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上述授权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2
     (1)天台杨帆慈悦置地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 年 8 月 24 日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始丰街道森然御府 1 幢 904 室

      法定代表人:洪斌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

       股东情况:公司、浙江杨帆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杭州新泷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有其 50%、40%和 10%的股权。公

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开发项目:系江山慈悦项目的开发主体

       以上被担保对象非失信被执行人。

     (2)东阳滨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 年 10 月 14 日

      住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白云街道昆溪社区下昆溪小区外坞

门

      法定代表人:林国平

      注册资本: 80000 万元

       股东情况:公司和杭州建杭新晟置业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 55%

和 45%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开发项目:系东阳上品家园的开发主体

       以上被担保对象非失信被执行人。


                               3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审议通过的对参股公司担保额度为预计担保额度,将根据参

股公司融资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实施。截止目前,本次新增担保事项尚

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公司将按照信息

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为参股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系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

12 个月内参股公司项目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参股公司融资效

率,保障合作项目的良好运作。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金融机构要求、支持参股公司

经营发展,有利于合作项目的开发建设,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且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

形。本次提请授权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为有效,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同意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

宜。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982,474.48 万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担保,对外担

保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7.92%,其中对合并报


                                4
表外的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275,078.23 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4.97%。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五届五十七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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