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集团: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04-13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2—035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969,556.7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7.22%。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议案》,公司
董事会同意如下担保事宜:
1、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滨耀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耀公
司”)拟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组成的银团申请8亿元的融资,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董事会同
意公司为滨耀公司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为主债
权到期余额的50%(最高本金限额为4亿元),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
件为准,合作方股东将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
2、公司参股公司杭州新黄浦滨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滨致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7亿元的融资,
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按股权比例为滨致公司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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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不超过9000
万元的本金余额及相应利息等,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合作
方股东将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
(二)审议程序
1、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资产
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及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控股子公司
分别提供总额度不超过 15 亿元及 20 亿元的新增担保。公司本次为滨
耀公司提供担保在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已经第
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本次担保前,公司对滨耀公司
的担保余额为 0。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控股子公
司新增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股东大会 已使用 剩余可使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资产负债率 本次使用
审批额度 额度 用额度
≥70% 15 0 4 11
公司 控股子公司 <70% 20 0 0 20
合计 35 0 4 31
2、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滨致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 5 亿元,本次担保前,公司未对滨致公司提供
过担保,担保余额为 0。公司本次为滨致公司提供担保在 2022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
议批准,担保额度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被担保公司 公司权益比 本次使用
合作项目名称 担保额度 可用担保额度
名称 例(%) 额度
滨致公司 风荷叠翠府 50 5 0.9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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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杭州滨耀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 年 12 月 29 日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河庄街道江东村巧客小镇经营用房
3 号楼 102-98
法定代表人:商利刚
注册资本:46000 万元
股东情况:公司和杭州兴耀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各持有其
50%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系湖悦岚湾项目的开发主体。
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项目所 权益 土地面积 建筑面积 土地金额
项目名称 用途
在地 比例 (平方米) (平方米) (万元)
湖悦岚湾 住宅 杭州 50% 38,155 95,388 92,526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杭州新黄浦滨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 年 1 月 5 日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临平经济技术开发区超峰
东路 2 号南楼 308 室
法定代表人:杨司贵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股东情况:公司和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
其 50%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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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物业管理。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参股公司,系风荷叠翠府项目的开发主体。
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项目所 权益 土地面积 建筑面积 土地金额
项目名称 用途
在地 比例 (平方米) (平方米) (万元)
风荷叠翠府 住宅 杭州 50% 34,656 69,312 75,812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签订担保文件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金额:为滨耀公司保证最高限额为主债权到期余额的 50%
(最高本金限额为 4 亿元);为滨致公司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 9000 万
元;
3、担保期限:为滨耀公司担保期间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融资文件项下任何及/或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为滨致
公司担保期间为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
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4、担保范围:为滨耀公司的担保范围为主债权到期余额的 50%
及对应的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
债权与担保权利的费用等;为滨致公司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不超过
9000 万元的本金余额以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
及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的费用等。
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滨耀公司、滨致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切实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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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融资效率,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鉴于目
前滨耀公司、滨致公司经营稳健,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公
司本次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
合作方股东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本次担保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969,556.74 万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担保,对外担
保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7.22%,其中对合并报
表外的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234,448.09 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2.76%。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五届六十三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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