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集团: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2022-05-27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2-059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945,313.0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94.53%。
一、担保事项概述
为满足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
股公司项目开发建设的正常资金需求,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
合作项目的良好运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房地产项
目开发进度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参
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29亿元的新增担保,本次预计担
保对象情况如下:
1
担保 公司权益比 截至目前担保余 本次新增担保额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是否关
被担保公司名称 合作项目
公司 例 额 度(亿元) 期净资产比例 联担保
杭州滨秀房地产开发
公司 33.00% 铁路北站单元 GS1105-R21-01B 地块 - 8 3.89% 否
有限公司
杭州滨昱房地产开发
公司 40.00% 闻堰南单元 SJH-XS1501-06、07 地块 - 8 3.89% 否
有限公司
杭州滨昕房地产开发 新街北单元 XSCQ1501-B1/B2-48、
公司 40.00% - 7 3.40% 否
有限公司 XSCQ1501-R21-37、46
杭州滨越房地产开发
公司 10.00% 临浦镇浦南未来社区地块 - 3 1.46% 否
有限公司
杭州滨侨房地产开发
公司 50% 临平新城星桥区块 LP0701-14 地块 C57 - 3 1.46% 否
有限公司
合计 29 14.10%
2
本次担保授权期间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
12 个月。
在满足下列条件下,公司可以在参股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
剂,但累计调剂总额不得超过预计担保总额度的 50%:
(一)获调剂方的单笔调剂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10%;
(二)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
产负债率超过 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
保额度;
(三)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四)获调剂方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
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具体实施时,将根据公司与贷款银行或相关权利人签订的担保合
同办理。公司作为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股东,将按持股比例对参股房
地产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包括反担保)。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其
他股东按持股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上述授权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杭州滨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 年 5 月 7 日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拱康路 77 号(富康大厦)B 座 3 层
3
331 室
法定代表人:谢晋云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股东情况:根据合作协议安排,公司、招商局地产(杭州)有
限公司和杭州市城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将分别持有其 33%、34%和
33%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系杭政储出[2022]5 号地块项目
的开发主体。
以上被担保对象非失信被执行人。
2、杭州滨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 年 5 月 18 日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湘湖金融小镇二期中区块南岸 3B
号楼 108-162 室
法定代表人:钱忠贤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 40%的股权,杭州誉晟商业管理有限公
司、香港金帝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金帝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
其 35%、20%和 5%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等。系萧政
储出【2022】9 号地块项目的开发主体。
以上被担保对象非失信被执行人。
3、杭州滨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
成立日期:2022 年 5 月 19 日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明星路 371 号 1 幢
819-7
法定代表人:钱忠贤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
股东情况:公司和浙江金帝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
40%和 60%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等。系萧政
储出【2022】15 号地块项目的开发主体。
以上被担保对象非失信被执行人。
4、杭州滨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 年 5 月 7 日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临浦镇工业功能区一期康发科创园
E409-8 室
法定代表人:丁玲琴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 10%的股权,杭州萧山城区建设有限公
司和杭州萧山临浦镇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 80%和 10%的
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系萧政储出【2022】11 号地块
项目的开发主体。
以上被担保对象非失信被执行人。
5
5、杭州滨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 年 5 月 7 日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星桥街道星桥北路 171 号 10 楼 1026
室
法定代表人:魏喜群
注册资本:29000 万元
股东情况:根据合作协议安排,公司和浙江钱江房地产集团有
限公司将各持有其 50%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系临平政储出【2022】10 号地
块项目的开发主体。
以上被担保对象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审议通过的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担保额度为预计担保额
度,将根据参股公司融资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实施。截止目前,本次新
增担保事项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公
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为参股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系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 12 个月
内参股公司项目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参股公司融资效率,保障
合作项目的良好运作。
五、独立董事意见
6
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符合有关金融政策规定,有利于合作项
目的开发建设,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且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担
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提请授权事项经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方为有效,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批准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宜。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945,313.09 万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担保,对外担
保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94.53%,其中对合并报表
外的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298,252.5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4.49%。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五届六十八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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