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2-03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2-113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1 月 27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
出,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
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滨汇世纪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
汇公司”)拟向中国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组 成 的 银 团 申请7.5亿元的贷款,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
障项目的良好运作,董事会同意公司按51%股权比例为滨汇公司本次
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不超过15300万
元的本金余额及相应利息等,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合作方
股东将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
2、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杭州滨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滨融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3亿元的融资,为切
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滨融
公司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为主债权到期余额的
1
100%(最高本金限额为3亿元),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
详情请见公司 2022-115 号公告《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相
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对公司会计政策的部分内容进行变更。变更后的
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
次变更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情请见公司 2022-116 号公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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