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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滨江集团: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12-23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2—118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2,397,871.4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6.52%。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如下担保事宜:

   1、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滨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

旗公司”)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6.5亿元的贷款,为切实

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董事会同意公司按股权比

例为滨旗公司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为主债权到

期余额的34%(最高本金限额为2.21亿元),同时公司及公司控股子

公司杭州缤瑄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以持有的滨旗公司20%和80%的

股权为本次融资提供质押担保,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合作

方股东将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

    2、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金华虹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


                               1
华虹光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组成的银团申请13亿元的融资,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

项目的良好运作,董事会同意公司为金华虹光公司本次融资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为主债权到期余额的100%(最高本金限额为

13亿元),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

    (二)审议程序

    1、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资产

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及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控股子公司

分别提供总额度不超过 44 亿元及 46 亿元的新增担保。公司本次为滨

旗公司提供担保在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已经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本次担保前,公司对滨旗公司的

担保余额为 0。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控股子公司

新增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股东大会   已使用              剩余可使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资产负债率                       本次使用
                                   审批额度    额度                用额度
                        ≥70%         44        20        0            24
公司     控股子公司     <70%         46       5.95      2.21      37.84
                        合计          90      25.95      2.21      61.84

    2、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资产负债率

为 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及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控股子公司分别提

供总额度不超过 77 亿元及 31 亿元的新增担保。公司本次为金华虹光

公司提供担保在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已经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本次担保前,公司对金华虹光公司的担保


                                      2
余额为 0。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

度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股东大会    已使用                 剩余可使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资产负债率                           本次使用
                                        审批额度     额度                   用额度
                             ≥70%         77         15           13           49
 公司      控股子公司        <70%         31        3.685         0        27.315
                             合计         108       18.685         13       76.315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杭州滨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2 年 7 月 11 日

         2、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南大街 326 号 1 幢 A

座 410-69 室

         3、法定代表人:郭瑜

         4、注册资本:115300 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6、与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系蝶翠迎宾府项目的开发

主体。

         7、项目用地基本情况如下:


                                        土地面积   计容建筑面              土地总价款
项目名称          所在位置     用途                             权益比例
                                         (方)      积(方)                  (万元)
 蝶翠迎宾府         杭州        住宅     39411      98527.5      34%        115292




                                           3
      8、股东情况:公司、坤和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浙江建杭

置业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 34%、33%和 33%的股权,股权结构如下:




      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财务指标:该公司于 2022 年 7 月新成立,无最近一年一期财

务数据。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金华虹光置业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1 年 1 月 27 日

      2、住所: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东城街道总部中心金典大厦 26

楼东面第二间(自主申报)

      3、法定代表人:林国平

      4、注册资本:400100 万元

                                 4
         5、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系永康众泰小镇项目的开发

主体。
         7、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截止 2022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 9870086287.18 元,负债

3763682106 元,净资产 6106404181.18 元,2022 年 1-9 月营业收入

1640337624.12 元,净利润 -19138173.17 元。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15174241966.24 元,负债

9048699611.89 元,净资产 6125542354.35 元,2021 年 1-12 月营

业收入 2490163069.88 元,净利润 -19578902.78 元。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签订担保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滨旗公司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股权质押担保。

    2、质权人:平 安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保证担保金额:主债权到期余额的 34%(最高本金限额为 2.21

亿元)。

    4、保证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5、担保范围:被担保债务(包括或有债务)的相应本金、利息、

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6、出质标的及被担保主债权:出质标的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

司杭州缤瑄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滨旗公司 20%和 80%的股权,


                                   5
被担保主债权为平安银行向滨旗公司提供的本金 6.5 亿元融资及相

应利息、违约金等担保范围约定的全部债权。

    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

    (二)金华虹光公司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保证担保金额:主债权到期余额的 100%(最高本金限额为 13

亿元)。

    3、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担保范围:贷款合同及相应融资文件项下的违约金、赔偿金、

贷款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等。

    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滨旗公司和金华虹光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切实

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鉴

于目前滨旗公司和金华虹光公司经营稳健,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

良好,公司本次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2,397,871.46 万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担保,对外担

保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6.52%,其中对合并报

表外的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385,195.39 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8.72%。


                               6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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