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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滨江集团: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2023-01-19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3—005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2,550,626.9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23.94%。

   一、担保情况概述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如下担保事

宜:

    公司参股公司杭州信达奥体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置业

公司”)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15亿元的融资,为

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信达置业公司本次融资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为主债权到期余额的10%(最高本金

限额为1.5亿元),合作方股东将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

    公司董事、总裁朱慧明先生担任信达置业公司董事,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信达置业公司系公司关联法

人,公司本次为信达置业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已经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次关联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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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事项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朱慧

明先生将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杭州信达奥体置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6 年 06 月 21 日

    3、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晖路 2030 号云台国

际商务中心 1532-1536 室

    4、法定代表人:张维民

    5、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租赁、招投标代理、商

务信息咨询。

    7、与公司关系:公司参股公司,公司董事、总裁朱慧明先生担任

信达置业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

定,信达置业公司系公司关联法人。

    8、股东情况:公司间接持有其 10%的股权,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

司和融创鑫恒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分别间接持有其 50%和 40%的股权。

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9、股权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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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近一年财务数据: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18,451,338,469.31 元 , 负 债 16,754,466,067.45 元 , 净 资 产

1,696,872,401.86 元;2021 年度营业收入 6,088,441,292.00 元,净

利润 823,282,162.90 元。

    近 一 期 财 务 数 据 : 截 止 2022 年 9 月 30 日 , 总 资 产

10,235,018,995.23 元 , 负 债 7,460,257,756.74 元 , 净 资 产

2,774,761,238.49 元;2022 年 1-9 月营业收入 9,970,518,075.57 元,

净利润 1,467,888,836.63 元。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签订担保文件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金额:最高限额为主债权到期余额的 10%(最高本金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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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 1.5 亿元)。

    3、担保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担保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和偿还的本

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利息、复利、逾期利息及罚息)、手续费及其

它费用、税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

    四、本次关联担保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为信达置业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切实提高项

目融资效率,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该担保事

项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

独立性。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

金额为 0。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担保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公司为关联参股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项目融资的顺

利推进。公司合作方股东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不会损害公

司和中小股东利益。董事会对本次关联担保事项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本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事宜,同意公司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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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2,550,626.92 万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担保,对外担保

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23.94%,其中对合并报表

外的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482,386.3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3.44%。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六届十八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

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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