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洋顺昌: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2015-01-28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澳洋顺昌 编号:2015-007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保证 2015 年下属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拟进行下列对外担保事项,期限
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
宜。具体如下:
为子公司张家港润盛科技材料有限公司银行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
超过人民币7亿元,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
为子公司广东润盛科技材料有限公司银行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
过人民币2亿元,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
为子公司广东澳洋顺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银行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
为子公司淮安澳洋顺昌光电技术有限公司银行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
为子公司张家港昌盛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融资业
务提供担保, 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同时要求小额贷款公司
其他股东对前述融资按57.16%的比例提供反担保。
授权张家港昌盛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担保类业务额度为人民币3亿元,公
司可根据实际需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上述担保事项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张家港润盛科技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6月28日
法定代表人:陈锴
注册资本:1730万美元
主营业务:铝合金板的加工物流配送。
张家港润盛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5%的股权,香港凯盛物流有限
公司持有其25%的股权。截至2014年12月31日,张家港润盛资产总额32,568.86
万元,负债总额11,704.09万元,净资产20,864.77万元;2014年营业收入
30,916.68万元,利润总额3,246.64万元,净利润2,744.57万元。
2、被担保人名称:广东润盛科技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10月15日
法定代表人:陈锴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
主营业务:铝合金板的加工物流配送。
广东润盛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张家港润盛的全资子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
日,广东润盛资产总额10,857.89万元,负债总额2,471.05万元,净资产8,386.84
万元;2014年营业收入14,569.49万元,利润总额1,149.52万元,净利润860.84
万元。
3、被担保人名称:广东澳洋顺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7月14日
法定代表人:陈锴
注册资本:500万美元
主营业务:金属基材的加工物流配送。
广东澳洋顺昌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5%的股权,香港凯盛物流有
限公司持有其25%的股权。截至2014年12月31日,广东澳洋顺昌资产总额
11,477.58万元,负债总额4,706.29万元,净资产6,771.29万元;2014年营业收
入24,359.14万元,利润总额1,639.93万元,净利润1,227.90万元。
4、被担保人名称:淮安澳洋顺昌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8月2日
法定代表人:陈锴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主营业务:电子产品研发、制造、销售。
公司通过江苏澳洋顺昌光电技术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淮安光电100%股权。截至
2014年12月31日,淮安光电资产总额104,699.63万元,负债总额34,814.66万元,
净资产69,884.97万元;2014年营业收入26,424.98万元,利润总额9,597.13万元,
净利润8,212.67万元。
5、被担保人名称:张家港昌盛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3月18日
法定代表人:陈锴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主营业务:面向“三农”发放小额贷款、提供担保。
小额贷款公司系公司子公司,公司持有其42.84%的股权,为其第一大股东,
且公司与小额贷款公司第二大股东张家港市秉升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其25.67%
股权)签订有表决权一致协议,公司合计享有小额贷款公司68.51%的表决权,为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小额贷款公司资产总额为
58,792.83万元,负债总额为22,089.09万元,净资产为36,703.74万元;2014年
实现营业收入7,245.25万元,利润总额4,486.58万元,净利润3,994.89万元。
6、小额贷款公司担保类业务包含一般担保业务、应付款保函及开鑫贷等业
务,面向的客户为信用较好、偿债能力较强(但不得为公司的关联人提供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担保尚未签订相关协议。
三、董事会意见
1、担保原因
(1)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原因为对前述公司的银行融资或业务发展
提供支持,有助于促进其经营活动的开展。
(2)除公司全资子公司外,张家港润盛及广东澳洋顺昌的另一股东香港凯
盛物流有限公司系境外公司,无法提供境内银行认可的担保。
(3)担保类业务是小额贷款公司开展的主要业务之一。公司在风险可控的
范围内对小额贷款公司担保类业务的规模进行授权和控制。
2、对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判断
(1)各个下属公司经营稳定,偿债能力较强,公司对其控制较强,为其提
供担保风险较小。
(2)小额贷款公司担保类业务的客户均为小额贷款公司经过风险控制程序
筛选后认为其具有一定的偿债能力的客户,而且必须向小额贷款公司提供反担
保,风险相对较小且可控。公司将通过董事会督促小额贷款公司经营层做好风险
防控工作,责成小额贷款公司通过客户回访、与商业银行沟通联动等措施可实时
监控客户的风险状况;公司也将定期或不定期地通过审计部进行风险控制方面的
内部审计,以使担保类业务的风险降至最小。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信息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不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
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3,650.00万元(其中,公司目前实际对外担保
余额为3,650.00万元,本次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对外担保额度为30,000.00万
元),占201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3.96%;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
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58,416.36万元(其中,公司目前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
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3,416.36万元,本次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对外担保额度为
155,000.00万元),占201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12.81%。
本次审议的担保事项仅为担保最高控制额度,用于替换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现有担保余额将包含在本次担保额
度内。
截止信息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不含为合并报表
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人民币 3,650.00 万元;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
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3,416.36 万元,分别占最近一期(2014 年度)经
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2.60%、2.43%。
公司现有对外担保余额中,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
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特此公告!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