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5 证券简称:澳洋顺昌 公告编号:2015-023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15 年 2 月 26 日下午 14:30。 2、召开地点:张家港市杨舍镇塘市澳洋国际大厦九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沈学如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7 名,代表 股份 192,515,14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3.5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 人,代表股份 188,436,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6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6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4,078,94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92%。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结合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表决了如下 议案: 1、审议通过《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92,494,3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892%;反对 4,3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22%;弃权 1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8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138,1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表决权的 99.50%;反对 4,3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10%;弃权 1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40%。 2、审议通过《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92,487,1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855%;反对 4,3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22%;弃权 2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12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130,9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表决权的 99.33%;反对 4,3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10%;弃权 2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57%。 3、审议通过《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92,494,3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892%;反对 4,3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22%;弃权 1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8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138,1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表决权的 99.50%;反对 4,3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10%;弃权 1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40%。 4、审议通过《201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92,494,3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892%;反对 4,3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22%;弃权 1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8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138,1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表决权的 99.50%;反对 4,3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10%;弃权 1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40%。 5、审议通过《201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92,494,3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892%;反对 4,3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22%;弃权 1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8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138,1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表决权的 99.50%;反对 4,3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10%;弃权 1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40%。 6、审议通过《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2,494,3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892%;反对 15,8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82%;弃 权 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2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138,1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表决权的 99.50%;反对 15,8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38%;弃权 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12%。 7、审议通过特别议案《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92,487,1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855%;反对 4,3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22%;弃权 2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12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130,9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表决权的 99.33%;反对 4,3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10%;弃权 2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57%。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2,487,1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855%;反对 4,3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22%;弃权 2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12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130,9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表决权的 99.33%;反对 4,3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10%;弃权 2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57%。 9、审议通过《关于 2015 年综合信贷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2,487,1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855%;反对 4,3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22%;弃权 2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12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130,9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表决权的 99.33%;反对 4,3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10%;弃权 2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57%。 10、审议通过特别议案《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2,487,1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855%;反对 4,3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22%;弃权 2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12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130,9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表决权的 99.33%;反对 4,3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10%;弃权 2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57%。 11、审议通过《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2,487,1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855%;反对 4,3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22%;弃权 2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12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130,9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表决权的 99.33%;反对 4,3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10%;弃权 2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57%。 12、审议通过特别议案《关于修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2,487,1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855%;反对 15,8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82%;弃 权 12,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6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130,9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表决权的 99.33%;反对 15,8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38%;弃权 12,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29%。 13、审议通过《关于增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2,487,1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855%;反对 4,3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22%;弃权 2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12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130,9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表决权的 99.33%;反对 4,3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10%;弃权 2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57%。 14、审议通过特别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2,487,1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855%;反对 4,3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22%;弃权 2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12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130,9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表决权的 99.33%;反对 4,3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10%;弃权 2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57%。 15、审议通过特别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二)》; 表决结果:同意 192,487,1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855%;反对 4,3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22%;弃权 2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12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130,9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表决权的 99.33%;反对 4,3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10%;弃权 2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57%。 16、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15 年-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 192,494,3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892%;反对 4,3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22%;弃权 1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8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138,1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表决权的 99.50%;反对 4,3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10%;弃权 1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0.40%。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吕强先生、曹承宝先生宣读了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曹承宝 先生受独立董事梁秉文先生委托宣读了述职报告。公司三位独立董事 2014 年度 述职报告的全文已经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居建平及张红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发表结论性意见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召集人和出席列席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 2014 年年度 股东大会决议; (二)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