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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澳洋顺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15-04-02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江苏
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洋顺昌”、“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澳洋顺昌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
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禁前股份概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的限售股,有关情况如下:
   1、非公开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55 号文《关于核准江苏澳洋顺昌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向华安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 10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6,666,666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50 元,上述股份于 2014 年 4 月 8 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有关规定,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本次发行的华安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等 10 家认购对象的股票限售期为自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
十二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5 年 4 月 8 日(非交易日顺延)。
    2、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至今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0 日实施完成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 10 股送红
股 3 股,派现金 0.80 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
转增 9 股。公司总股本由 442,616,666 股增加至 973,756,665 股。本次解除股份限
售股东所持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由 66,666,666 股增加至 146,666,665 股。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5 年 4 月 8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46,666,665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5.06%。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太平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张家港市金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宝盈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郭伟松、国投财务有限公司 10 名股东。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序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   备
          股东全称             证券账户名称
号                                                 份总数(股) 售数量(股) 注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    华安基金-浦发银行-中企
1                                                    14,666,665     14,666,665
     公司                汇锦投资有限公司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传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
2                        统-普通保险产品             20,064,000     20,064,000
     公司
                         -022L-CT001 深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一组合        1,454,922     1,454,922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
                                                       7,194,000     7,194,000
                         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
3                        交通银行-科瑞证券投资基
     限公司                                            2,354,000     2,354,000
                         金
                         中国银行-易方达平稳增长
                                                       4,862,000     4,862,000
                         证券投资基金
     南京瑞森投资管理
                         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
4    合伙企业(有限合                                14,960,000     14,960,000
                         业(有限合伙)
     伙)
     张家港市金茂创业    张家港市金茂创业投资有
5                                                    14,666,665     14,666,665
     投资有限公司        限公司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6                                                    14,737,065     14,737,065
     有限公司            司-分红-个险分红
                         宝盈基金-民生银行-宝盈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
7                        定增 2 号特定多客户资产     15,625,865     15,625,865
     公司
                         管理计划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
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960,000     14,960,000
     公司
9    郭伟松              郭伟松                      14,960,000     14,960,000   注1

10   国投财务有限公司    国投财务有限公司              6,161,483     6,161,483
        合    计                     -              146,666,665    146,666,665

     注 1:郭伟松所持股份 6,960,000 股处于质押冻结状态。



                                         2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发行的 10 家认购对象—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家
港市金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郭伟松、国投财务有限公司承诺认购的股票限售期
为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十二个月。
    经核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兴业证券认为,澳洋顺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均严格履行了
其在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关于限售期的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
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
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兴业证券对澳洋顺昌本次限售股份解禁
及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3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薛波                 高岩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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