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洋顺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4-29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澳洋顺昌 编号:2015-032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通知于 2015 年 4 月 21 日以专人送达或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参会人员。会议于
2015 年 4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
式,应参会董事 9 名,实际参会董事 9 名,其中独立董事吕强先生以通讯方式表
决。会议由董事长沈学如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
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正文及全文;
公 司 《 2015 年 第 一 季 度 报 告 》 正 文 及 全 文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还刊登于 2015 年 4 月
29 日的《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因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事项,同意相应调整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
购价格为 1.381818 元/股;同时,同意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孙领
军、李斌及龚路青三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45,200 股进
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董事林文华、徐利英、朱宝元、李科峰属于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
决。其余 5 名董事参与了表决,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刊登于 2015 年 4 月 29 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 2015-034 号《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授予对象、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李斌及龚路青两名离职激励对象持
有的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共 18,000 份进行注销处理;因 2014 年度利润分配
实施事项,同意相应调整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本次调整后,公司股票期权
激励人员为 31 名,股票期权数量为 2,930,400 份,行权价格为 2.75 元。同时,
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董事林文华、徐利英、朱宝元、李科峰属于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
决。其余 5 名董事参与了表决,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刊登于 2015 年 4 月 29 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 2015-035 号《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授予对象、数量及
行权价格的公告》。
四、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90 万份,相应增加公司股
份数量 90 万股,公司股本由 44,171.6666 万股变更为 44,261.6666 万股;公司
实施 2014 年度利润分派方案,每 10 股送红股 3 股,派 0.80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9 股,公司股本由 44,261.6666
万股变更为 97,375.6665 万股;公司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回购注销离职
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 14.52 万股,公司股本由 97,375.6665
万股变更为 97,361.1465 万股。
鉴于上述事项,公司注册资本由 44,171.6666 万元变更为 97,361.1465 万元,
现拟对《公司章程》做如下修改:
(1)原章程第一章第六条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4,171.6666 万元”。
现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7,361.1465 万元”。
(2)原章程第三章第十九条为“公司股份总数为 44,171.6666 万股,公司
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44,171.6666 万股,其他种类股零股。”
现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 97,361.1465 万股,公司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97,361.1465 万股,其他种类股零股。”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章程(草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