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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澳洋顺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15-12-18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澳洋顺昌            编号:2015-064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
易日内(2015 年 12 月 15 日、2015 年 12 月 16 日及 2015 年 12 月 17 日)日收盘
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
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2015 年以来,公司按照《未来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5-2019)》、
《2014 年年度报告》、《2015 年半年度报告》等文件披露的发展规划,一直筹
划功率器件等 LED 相关领域的研发及产业链延伸,该事项尚未形成最终投资方
案,未签署任何投资协议,尚存在不确定性;同时,公司半年度报告也披露了“积
极探索采用并购方式进入新兴、高增长行业,以期迅速培育新的盈利增长点”,
但截至目前亦无实质性进展,未签署任何投资或并购协议。除此之外,公司、控
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
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
司股票;
    6、公司可转债事项尚无新的进展,公司及保荐机构正在与监管部门沟通。
如有最新进展,公司会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
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
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
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
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在 2015 年 10 月 31 日披露的《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
文中对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出了预计,截至目前,实际情
况与预计情况不存在重大差异。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
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