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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蔚蓝锂芯: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1-04-09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蔚蓝锂芯            编号:2021-051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 2021 年 3 月 4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实施
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2021 年 3 月 4 日,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0.30 元(含税),共计分配不超过 31,091,883.45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
入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公司总
股本在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了变化。截止目前,公司总股本为 1,035,821,526
股,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1 年 3 月 9 日起摘牌。本次利润分配以 2020 年
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方
式分配,不涉及分配比例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1、发放年度:2020 年度。
    2、发放范围: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 2020 年年度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4 月 15 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 0.3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
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7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
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3、本次利润分配以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
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方式分配,无需因股本总额的变动调整分配比例。
    4 、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以 总 股 本 1,035,821,526 股 为 基 数 , 分 配 总 金 额 为
31,074,645.78 元。
    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4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4
月 1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4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80     绿伟有限公司
              2        08*****109     昌正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4 月 8 日至登记日:2021 年 4
月 1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金塘西路 456 号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林文华   吴向阳
   咨询电话:0512-58161276
   传真电话:0512-58161233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