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辞职的独立意见 作为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 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我们 对邓维平先生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 员、公司总经理等职务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核查,邓维平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公司总经理等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 致。 2、邓维平先生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 会委员、公司总经理等职务后仍在公司任职。 3、邓维平先生的辞职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 司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同意邓维平先生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 名委员会委员、公司总经理等职务。 独立董事:步丹璐、张永利、张军、胡获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五日